​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业务员诈骗保户探秘之二

2025-08-09 09:03 来源:生活常识网 点击:

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业务员诈骗保户探秘之二

前不久,笔者因为陪同被诈骗的受害人去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高新园区营销部交涉时,受害人说了一件事情引起了笔者的关注。

受害人对保险公司人员说:“你们的业务员张晓宾当初在办公室里向我们推销保险理财产品时,我们有些犹豫。但张晓宾说:‘你们放心,我在保险公司每月的工资收入达2万多元,我不可能贪图你们的几万元投资,而放弃一年20多万元的收入。”

坐在旁边的笔者不由地心里一动,保险公司的业务员收入如此之高,确实令笔者想象不到。笔者便向关系较好的一位中国人寿的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这才知道保险代理人为什么会把工作重点放在推销产品上,甚至推销保险产品时,会采取各种办法对投保人洗脑,让投保人购买保险产品。而洗脑的最佳办法就是把保险收益说得比银行的存款利率高许多,才能吸引客户掏钱买保险。保险代理人如此下工夫的主要原因是保险公司的提成比率确实惊人。依据相关法律,保险公司不给业务员开工资,全靠保险业务的销售业绩比例获得收入。

据内部人员介绍,保险代理人推销的保险产品,保险公司给巨额提成。保险公司对三年缴费期保险产品的第一年度给保险业务员的提成6%;五年期缴费期产品的第一年度给保险业务员的提成9%;8年期缴费期产品的第一年度给保险业务员的提成12-15%;10年期缴费期产品的第一年度给保险业务员的提成15-25%;20年期缴费期产品的第一年度给保险业务员的提成是25-35%。缴费期越长,第一年度的提成比例越高,最高可达45%。而第二年度以后的提成比例则会下调到10%以下。

有资料介绍,保险代理人在第1年推销的保险产品的保费能拿到20%-35%的提成,好一点的险种可以拿到45%的提成。第2年可以提成10%-15%,并可连续提取3-6年。

有些保险公司不仅给保险业务员保险销售佣金(包括新佣和续佣),还有组织发展利益,公司福利等。不同保险公司给业务员的利益会有一定差别。

由于刚入行的保险营销员技能欠缺,不同保险公司会根据新人的本身条件,分别给予600—5000元的收入补贴,一般发放3-10个月不等。如果保险业务员工作一段时间后,保险公司会给保险业务员发放服务津贴,季度奖,年终奖等。业绩好的保险销售员年收入可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由于保险代理人的主要收入是推销保险产品的提成,因此,保险公司业务员的收入是不稳定的,有的月份多,有的月份少。当收入高的时候,以年轻人为主体的保险业务员可能会觉得钱挣得太容易,花起钱来就无所顾忌,导致一些高收入的保险业务员成为月光族,甚至有的业务员会采取借贷的方式提前消费。当有些保险业务员入不敷出的时候,他们就会想办法搞钱。此时,投保人的投保资金就会对保险业务员产生极大的诱惑力。

当今社会有许多投资理财活动,其中很多投资理财活动都是不安全的,特别是一些居心不良的投资理财活动的组织者,他们往往会允诺巨大的投资理财利益,诱骗人们投资,当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就会卷钱跑路。然而,当保险业务员对投保人的资金产生邪念的时候,他们就会将投保人交纳的保费藏匿占有,去进行冒险投资。期间会用一些钱或小恩小惠欺骗投保人。一旦这些保险业务员的投资被骗或失败时,他们就没有钱给投保人退钱或者返利,此时保险业务员诈骗投保人的事情就会暴雷而被发现。

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发生的两起业务人员诈骗投保人钱财的犯罪行为则与保险业务员侵占投保人缴费的情况不同。

2021年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的高新园区营销部经理王维新以伪造保险公司的理财产品合同方式诈骗保户投资并给保户开具了用电脑克隆的保险产品发票,导致多人投资被骗。

2023年暴雷的张晓宾诈骗案,在2021年王维新诈骗时,他是经理王维新的助理。2022年6月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发现张晓宾有问题,只是对他除名,却允许他在保险公司里参加保险公司的营销活动,张晓宾的一些诈骗案件就是在保险公司分配给他的办公室里操作的,甚至填写保险合同,用POS机收款等行为都发生在保险公司的营业室内。张晓宾对保户的诈骗使用的手段与王维新的诈骗手段完全相同,甚至使用的假合同、假发票也都一样。这说明:当保险业务员利用保户对保险公司的信任进行诈骗时,保户很容易上当。

据知情人透露:王维新和张晓宾分别诈骗的钱财可能用于其他投资失败而无法偿还。王维新的诈骗案件已经由法院作出判决,目前在监狱里服刑,他诈骗保户的钱财据说大都给予了赔偿,是王维新用自己的财产赔偿的,还是保险公司赔偿的,因为相关信息未公开,无法得知。

张晓宾诈骗一案,公安机关刚刚立案,张晓宾尚未归案。有人说“张晓宾正在家里想办法凑钱退赔。”如果这个说法成立,也许张晓宾将来可以获得从轻处罚。然而,保险公司在张晓宾的诈骗案件上应该承担的责任并不会因为张晓宾可能的退赔而减少。因为,在张晓宾的诈骗案件中,保险公司的过错太明显了。

基于本案的分析,说明: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对保险业务员的提成分配方式虽然符合相关规定,但确实存在诱发保险业务员侵占保户或诈骗保户资金的风险。分配方式是一种激励,如果激励措施不当,引发了工作人员或保险代理人犯罪,就是它的副作用,就应该考虑改变这个分配模式,并对工作人员或保险代理人能够起到制约作用。